【公告】关于终止北京市于若木慈善基金会华济爱心专项基金的公告

时间:2024-08-09 08:41:54 浏览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、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市于若木慈善基金会(以下简称“我会”)对专项基金管理的有关要求,鉴于我会华济爱心专项基金设立协议期限于2024年8月8日到期,经我会理事会审议决定:“在协议期满日(即2024年8月8日)终止华济爱心专项基金”。

自华济爱心专项基金终止后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以我会或华济爱心专项基金的名义开展任何工作。违反前述者,我会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,并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、人员的责任。

特此公告。

 北京市于若木慈善基金会

 二〇二四年八月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