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以及我会对专项基金的有关要求,鉴于“一心公益专项基金”、“护眸天使专项基金”“瑞德健康专项基金”确立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已完成;根据我会对专项基金管理的有关要求以及成立“一心公益专项基金”、“护眸天使专项基金”、“瑞德健康专项基金”的协议,经双方一致同意即日起终止合作,终止上述专项基金。
自本公告发布后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以我会或我会“一心公益专项基金”、“护眸天使专项基金”、“瑞德健康专项基金”名义组织任何活动,开展任何工作和项目。对违反规定的,我会不承担任何责任,并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、人员的责任。
特此公告。
北京市于若木慈善基金会
2021年12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