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以及我会对专项基金的有关要求,鉴于善出行公益专项基金自成立以来未开展任何的公益项目,未募集到专项基金资金;依据“善出行公益专项基金”的协议,经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作。经我会研究决定从即日起终止善出行公益专项基金。
自本公告发布后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以我会或善出行公益专项基金名义开展任何项目。对违反规定的,我会不承担任何责任,并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、人员的责任。
特此公告。
北京市于若木慈善基金会
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六日
根据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以及我会对专项基金的有关要求,鉴于善出行公益专项基金自成立以来未开展任何的公益项目,未募集到专项基金资金;依据“善出行公益专项基金”的协议,经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作。经我会研究决定从即日起终止善出行公益专项基金。
自本公告发布后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以我会或善出行公益专项基金名义开展任何项目。对违反规定的,我会不承担任何责任,并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、人员的责任。
特此公告。
北京市于若木慈善基金会
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六日